马钢2×100吨电弧炉产能置换方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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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特钢项目2×150吨转炉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同时,将我厅2018年9月6日《关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部分内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100吨电弧炉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废止。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2021年9月8日—2021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北414办公室(邮编:230011);联系电话:(0551)62876672,传真:62871064;Email:yclc@ahjxw.gov.cn。
  附件: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特钢项目2×150吨转炉产能置换公示方案
     2.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炼钢装备产能清单公示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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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9-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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