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始价1.38亿!浙江乐清超1200万吨凝灰岩矿挂牌出让
近日,浙江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公开出让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龙兴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的公告。
该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地理位置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龙兴村,面积约为0.195平方千米。矿区范围内出让资源量共计1208.42万吨,其中建筑用石料矿(中风化凝灰岩)控制资源量1177.92万吨,宕碴30.50万吨。剥离物(残破积土)34.47万立方米。
该矿拟出让年限 5 年;起始价 13800 万元,设计生产规模310万吨/年。采矿权竞得人需遵循《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优化矿区环境。矿山投产6个月内需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和智能化建设。同时,需严格按照粉尘防治技术规范,采取喷淋抑尘、湿式作业等措施,减少噪声和污染,确保生产生活用水达标排放。竞得人还需支付1626.4103万元用于矿区至特定路段的专用运输道路建设,由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使用期限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相符。项目前期报告编制费用151.6582万元,需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如有剩余资源,经政府同意可延续不超过2年(政策调整除外)。
竞得人需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和资源保护、土地复垦,遵循“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确保矿山关闭时完成治理和复垦。每年底需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资源利用和治理情况。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设立2985.4733万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账户,费用自理,并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费用。
竞得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同时,还需做好矿山粉尘防治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些规定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