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36.5亿元!内蒙古旭阳能源360万吨焦化项目获批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360万吨/年焦化一体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标志着该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据了解到,该项目总投资365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230.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地点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片区,主厂区占地面积为57.26h平方米、油库单元占地面积为1.468h平方米。

 

项目为一期工程,设计年产干全焦2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煤系统、炼焦系统(采用2×88孔6.78米高单热式捣固焦炉)、干熄焦系统(3座170t/h干熄焦装置)、焦处理系统、煤气净化系统。

 

配套建设干熄焦汽轮发电站、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热力系统、焦炉烟道气余热锅炉、酚氰废水处理站、凝结水回收站、制冷站、原料储槽、产品储槽、贮煤仓、贮焦钢仓、粗苯储罐、酸碱储罐等。

 

扩建后的产品方案

 

项目要做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备煤系统中翻车机室、火车受煤坑、汽车受煤坑、皮带通廊等进行全封闭并配套抑尘除尘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相关要求;

 

煤焦制样室、配煤室、破碎机室、粉碎机室、预粉碎机室、混合机室等车间均进行封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焦炉机侧装煤时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集尘管导致地面除尘站(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二氧化硫、苯并〔a〕芘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SO2≤70mg/立方米、苯并〔a〕芘≤0.3μg/立方米要求。

 

焦炉燃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工艺+钙法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由160m高烟囱排放,每套炉组设置1套脱硫脱硝装置,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其余污染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要求,即基准氧含量8%条件下,SO2≤30mg/立方米、NOx≤150mg/立方米、NH3≤8mg/立方米、非甲烷总烃≤100mg/立方米。脱硫剂仓及废脱硫剂仓废气经管道排入焦炉脱硫脱硝装置处理。

 

焦炉出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地面除尘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二氧化硫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SO2≤30mg/立方米要求;

 

焦炉炉顶逸散无组织废气须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表3标准限值,即颗粒物≤2.5mg/立方米、苯并〔a〕芘≤2.5μg/立方米、硫化氢≤0.1mg/立方米、NH3≤2mg/立方米、苯可溶物≤0.6mg/立方米。

 

干熄焦装焦废气、排焦废气、干熄炉预存室放散废气等经集气罩收集并进入干熄焦除尘地面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SO2≤50mg/立方米要求;

 

干熄炉风机后放散废气及排焦溜槽废气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送入焦炉脱硫脱硝装置处理;

 

焦炭转运站、筛贮焦楼、贮焦钢仓、焦粉仓、焦粒仓以及焦炭装车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等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

 

脱硫再生尾气经碱洗塔+水洗塔处理后送入炼焦炉焚烧处理;硫铵干燥尾气经旋风分离、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分离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氨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中NH3≤20mg/立方米要求;

 

制酸单元预处理废气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制酸单元转化尾气经尾吸动力波洗涤器+尾吸填料塔处理后由4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酸雾、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要求,即SO2≤100mg/立方米,硫酸雾≤5mg/立方米及NOx≤150mg/立方米)

 

油库区粗苯储罐装卸废气收集后经尾气洗净塔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送入焦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除臭净化设施处理,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24)表1相应标准限值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硫酸钠、氯化钠干燥及包装废气收集并经除尘设备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颗粒物≤10mg/立方米要求;

 

各加药料仓仓顶均设置除尘设备;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经屋顶排放。

 

另据了解,清水河旭阳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注册成立,是旭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托克托产业园,主要从事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等。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据观察到,上述项目所在地,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地处呼包鄂金三角区域内属《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一类开发区,由托克托产业园和清水河产业园两个区组成。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3-2035)》中相关规划显示,园区范围总面积 29.8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和装备制造。

 

产业定位是重点打造以现代化工和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现代物流等战略新兴产业为新增长点的“2+X”现代特色产业体系,努力将清水河经济开发区打造为新材料研发制造基地、现代化工产业循环改造示范地。

 

来源:网络
创建时间:2025-04-0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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